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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定金了开发商不签合同,此时开发商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
可以的,建议你们把合同约定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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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至于买方手头握有出卖方的房产证,卖方也可凭借其作为房产所有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买方手头那个房产证就无效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只要有证据证明隶属被执路人的房屋,即使无房屋证也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限定》: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事实上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路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路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还有些事实需要了解:一、离婚手续办没办?二、以谁的名义签的合同审批单?三、是你们主动要买房还是他们主动要求你们买房? 根据你上面所说的情况,初步判断:售楼小姐的录音很重要,但需要把这个小姐的身份、通话时间、电话所有人等情况固定下来作为辅助证据。如果你说的情况是真的,又有这个录音等证据证明,把钱要回来应该是有法律依据的。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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