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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
1、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微博)最新规定,从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的原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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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在成都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此项新政的推出,标志着成都公安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
公安机关会在你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那天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就算延长发放,延长时间也会不超过30天。
成都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成都市域内跨区(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即自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原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各区(市)县范围内就近的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办证分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及市局人口信息系统内无照片人员不在此办证业务范围内);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人的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证件受理签发工作;申请人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在证件受理后30日内到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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