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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点如下: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028-86407755公安局办证中心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028-84550103青羊区...
1、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微博)最新规定,从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的原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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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在成都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1、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 2、身份证异地办理,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若现还属于未开放地区,依然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但是公安部明确了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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