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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说明理由的内容应包括事实、法律和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法定目的,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说明理由要明...
依法不予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载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本条所称的理由,包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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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予行政许可的,许可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载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本条所称的理由,包括:(一)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具体情况;(二)载明法定条件、标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事实;(四)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形。对联合办理的事项,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主办机关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不予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卫生申请受理后至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可以撤回;撤回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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