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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以上就是不予许可决...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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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复议法决定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
我国调解制度分为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刑事调解,民事调解基本不限定范围,刑事调解只适用于自诉案件,行政调解只适用于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所以准确来说,不能一概认定行政诉讼可以调解,或者不可以调解,只有属于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民事诉讼纠纷才可调解,比如说和行政机关签订的买卖类的合同,如果诉诸法院,是可以调解,因为这实质上是主体之间的私纠,只不过其中一个民事主体是行政机关。而设计公权性质判定是不允许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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