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流程是: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 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三)第三步:颁证与送达 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备注:特殊环节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就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按照我国现行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设立“三资”企业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会牵涉到发改委、外经贸局、省商务厅、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等到审批登记结束至少要两三个月。考虑到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为了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实行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制度,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归口审批。就是说,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