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对申报纸...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二)第二步:审核兼审批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第一步:提出申请(二)第二步:审核审批政府服务大厅工商业务受理岗,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当场完成。(三)第三步:通过认证和送达审核的,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备注:特殊环节必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5)有公司住所。
就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按照我国现行有关外商投资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设立“三资”企业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会牵涉到发改委、外经贸局、省商务厅、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等到审批登记结束至少要两三个月。考虑到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为了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实行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制度,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归口审批。就是说,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流程: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