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援助条例》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而制定的。于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司法方面帮助的部门、机关。公民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是有范围的。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因劳动争议纠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刑事辩护和刑事法律帮助的;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 第十三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 第十四条公民因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原因提起公益诉讼的,或者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实施志愿服务行为产生诉讼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限制。 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依照国家、四川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的,盲、聋、哑或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