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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做出了原则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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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如需更多帮助,或面谈。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同时还规定了,侵犯土地的一个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争议,都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中的第3款规定:”当事人其实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都是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土地纠纷,一般适用于土地管理法,不过民法总则中对于土地纠纷的规定涉及到对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不要小看《民法总则》中带标点符号总共只有49个字的规定,他对于被被征收人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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