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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才能建立集体户口。如果员工如因公受伤,死亡及其他情况下因员工与公司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出现的劳动纠纷,员工可以通过...
集体户口买房办理手续的两种方法: 一、从集体户口薄上将个人“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完手续后,再将“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 二、到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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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籍可视为当地户籍,在南京买房无影响。一个是当地户籍居民,另一个是外国户籍。根据南京现行的户籍政策,单位和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籍仍视为当地户籍,按照南京户籍买房的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未婚,民政部门还需要出具未婚证明。《住房限购政策实施意见》 第一条 确定执行对象 (1)取得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含副高级、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年龄在40岁以下。与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购房时不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证明。 (二)因赠与取得房地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3)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房地产的,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房地产的,按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应当具备购房资格。 (4)因征收货币化安置再次购房的,根据市建设委员会的审计意见,在购买被征收房屋的数量或面积及以下房屋时,不实施住房限制政策。 第二条 社会保障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按个人所得税证明确定纳税证明,因未达到起征点而未纳税的月份累计。 (2)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的,其他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城市社会保险)证书予以认可。 (三)在江苏省地税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认可个人所得税证明。 (四) 对非本市户籍家庭,由家庭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时间最长的成员确定。 第三条 购房证明有效期的认定 (一)2017年3月16日前已签发购房证明的:因有效期过期且未重新申请购房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认购或合同确认商品房,《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二手房合同打印或确认提交。购房证明过期的,可以续签,继续有效。 (二)因购房证明遗失申请补发的,证明在有效期内但未购房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6号)执行。 (三)新开具的购房证明有效期调整为180天(现为90天)。
南京市户口买房的好处就是可购两套,不需要一年以上纳税或者社保。想获得南京户口途径很多:从置业的角度就是购买60平米以上的住宅,即可带户口了。
1.如员工需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或辞职,会给人力资源增加很多的手续。如结婚、生育、出具户籍证明、办理身份证换代等。 2.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受贿,权钱交易。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3.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不能回原籍,落户需要买房。 4.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结婚、计生和小孩户口问题办理不了。 5.婚后的集体户口不能迁移回原籍。 6.集体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 7.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不需要转出也能离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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