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
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但是并没有对加大工作量这块作出明确规定。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为所生育的婴儿未满1周岁,属于哺乳期间,不可以安排加班。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工作。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要安排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6人已浏览
817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12,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