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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查询限购资格 购房人如实填写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工作人员根据哈市相关规定,查看购房人是否有购房资格。对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购房被暂停。 2.交易受理 买卖双方申请房屋产权交易更名(转移登记),买卖双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件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合同。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单。规定现场勘查时间、领证时间。 3.初审交易 各区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按受理单上规定的时间对交易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询问并填写《房屋登记询问表》,初步核实房产与房产档案信息是否一致。 4.审核审批缮证 按交易部门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登记备案,制作新的房产证。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比如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的执行1%税率,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执行3%税率。对卖房者来说,持有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5年或满5年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征1%个人所得税。 6.领新产权证 买房人持税务出具的完税单子到窗口缴费,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收取(买卖双方各收3元),登记费80元,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窗口申领新的产权证。 7.打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买卖房屋流程有以下这些: (一)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受人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和产权状况,要求卖受人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协商就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和交易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处理达成一致后,双方至少签订一式三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应当检查相关文件,审查产权,允许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拒绝申请无产权或者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禁止上市交易。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五、纳税:纳税构成较为复杂,应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的税费构成与其他商品房不同。六、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向发证部门申请新的产权证。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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