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前两年解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这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单位的原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试用期约定合法的话,由于工作不到六个月,所以可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提前两年解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63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