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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租房情况来进行判断,建议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来进行处理。房屋在出租状态时,房屋使用权归租客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对房屋拥有所有...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承租合同生效后,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是不能频繁带人来看房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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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哈,是签了租赁合同还是已经住进出租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只是签订了租赁合同,房主一房签了好几份合同,还是有权带人来看房的,但给你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签过租赁合同,并已经实际居住,房主是无权的。
法律没有禁止租房期间房东频繁的带人来看房,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出租人因为承租人到期不再续租,而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带人看房,影响到承租人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可以和出租人协商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无权带人看房。双方的租房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在平等、自愿、合法原则下签订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该租房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作为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无故干扰承租人正常经营,如带领他人来看房等行为干扰了承租人的正常经营,那么作为承租人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他人进入房屋。房屋在出租状态时,房屋使用权归租客所有。出租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房屋一旦出租,出租人也就将占有权和使用权交给了承租人。因此,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房屋租期内,未经承租人许可,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进入,否则就侵犯了住户的使用权和隐私权。此外,租客并没有义务随时配合看房,且仅限于配合看房,不可能要求随叫随到。扩展资料《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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