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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计划、财政、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城建、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适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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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是相对于“计划生育政策外生育”而言的。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概括,即: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这就叫“政策内”的生育行为;反之,不符合法定规定的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行为,就是“政策外”的违法生育行为。回答二:清楚了以上的回答,那么“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内怀孕”的意思也就比较清楚了:即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而怀孕的,则为“计划内怀孕”;同样,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而怀孕的,则为“计划外怀孕”。前者怀孕后生育的行为就是合法的生育行为,而后者怀孕的生育行为则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行为。需要说明的是,自从《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出台后,所谓的“计划外”或“计划内”的说法应该是取消了,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叫“符合政策生育行为”和“不符合政策生育行为”。道理很简单,因为过去是“按计划生育”,而现在是“按政策生育”。以上回答够专业了吧?呵呵。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和应当接受优生指导。逐步推行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普及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基础知识,定期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前期;孕产期和落实节育措施等方面的保健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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