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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处理方法:首先,应确认丢失货物的名称、数量、时间、价值等具体信息。然后,应确认货物丢失的原因。最后,根据合同或法律确认...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应当确认丢失货物的名称、数量、时间、价值等具体信息;应当确认货物丢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责任。即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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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第第五十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大部分情形下,货物运输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都是以货物运输的过程或运输工具航程为保险期限的,有的也是以时间为限的,所以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不同于其他险种。保险责任开始使保险风险已处于运动之中,保险合同当事人无法控制,因此要手以限制。因此,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1) 合同主体的特殊性1。 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是应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2、 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者,也可以是货物所有者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货物保管人;3、 收货人:虽然不参与订立运输合同,但运输合同的收益人在享有收货权的同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承担检验义务等。(二) 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三) 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的特殊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面合同变更和解除权,但应当赔偿变更和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二、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合格原、被告;(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当将损失区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超载运输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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