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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
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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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废止。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第四条、《》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
根据规章制度规定来扣除罚款,在核算工资时会结算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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