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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结果确定后,对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发生的待遇等方面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发生工伤待遇争议应当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本人或其近亲属也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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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职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基础上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既可以由会议庭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调解方案一般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法院不主动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但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法院提供调解的参考意见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作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书名,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但具备一定条件的,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有:……(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关于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可以及时支付工伤职工相关费用的,就可以不制作调解书。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双方拒绝签收的,视为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继续审理。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也不得上诉;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具有强制执行力,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工伤职工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即可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伤职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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