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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结论。...
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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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审查申请之日为受理之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结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审查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议,在递交申请书后30之内可以收到二次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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