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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工伤理赔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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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献律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丧葬补助金: 10、供养亲属抚恤金: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以上回答,系孙文献律师个人观点,!若需进一步了解或帮助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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