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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公式应纳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三税税额)×3%;2、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3、征...
附加费如何计算:(一)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二)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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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附加费如何计算:(一)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二)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附加费如何计算:(一)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二)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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