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营业税:5%,计税额为核定营业额;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营业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免税额是附加地方教育费。在实践中,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是以此为基础计算的,见《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增值税办法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7号,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1%。所谓免税额,其实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概念,只存在于免、抵税、退税的计算方法下才存在。它是指理论上应退税(即免税退税额)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计算出来的,但退税只退一部分,不退一部分是出口免税和已经抵消内销的进项税,即免税额。
1、计算公式应纳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三税税额)×3%;2、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3、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第四条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的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第五条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附加费如何计算:(一)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二)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1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1,419人已浏览
6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