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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
企业经营过程中,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救济途径如下: 1、公司可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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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兼并保护员工权益的方式有: 1、原有劳动合同关系不变、保障员工的就业岗位; 2、或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提交员工工资待遇; 3、公司兼并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不要求员工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上市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交易与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法如下: 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 2、设立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3、规定大股东的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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