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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能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一般孕产妇是不能被辞退的,保存好一切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必要时建议您委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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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怀孕、、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1、依法孕期单位不得辞退员工否则为违法辞退依法要给赔偿金 2、你可以接受辞退也可以不接受 3、如果接受就去商谈赔偿金事宜把产假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也考虑进去否则会很亏会有很多利益损失当然如果单位赔偿到位就可以接受 4、如果不接受就去找劳动局举报投诉最后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劳动关系确认其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做到的 5、善意提醒尽力寻找有利证据便于维权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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