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
(总工资)-(五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以总工资5105元为例,五险一金105元为例{5105元-105-350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计算方法: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数—3500)×3%—0=个人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数。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的特殊附加扣除)乘以适用税率减速计算扣除额。个人所得税是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居民个人综合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每纳税年度收入扣除费用6万元,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余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工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月收入减去5000元后的余额;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营业收入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和意外收入以每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去20%后的余额为收入金额。报酬收入减少按70%计算。 个人捐赠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公益慈善捐赠的,从其规定中扣除。 本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养老费用、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954人已浏览
5,563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