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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环保局投诉,属于环境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可以养但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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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举报,还有拨打12369电话举报。或向当地检察院举报。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限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限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六条限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以上违法做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第七十六条限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做法,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金;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指定有治理本领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花费由违法者承受。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农村办公厅关于稳定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规定了一些养猪新政策 一、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 在畜牧大县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的基础上,2020年以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选择100个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藏、处理、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两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的资金。 二、实施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发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根据当地条件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定分级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超过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给当地环保局或者环保热线打电话投诉那个养猪场空气、废水污染; 2、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农业用地建养猪场,但是应当进行申报,取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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