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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报告,并拨打12369进行报告。或者向当地检察院报告。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私人管道或者通...
养殖场必须登记备案。首先向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申报,养殖户按要求提交资料,政府部门审查资料,然后申报登记和公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兽医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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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猪的环保规定具体如下: 1、养殖场的选址一定要合理,要尽量远离人居住的地方,远离农村的水源,另外被划入禁养区的地方也是不能建场的; 2、要有配套的环保除污染设施设备,我国有关的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畜禽的排泄物和废水有专门的处理,排放要达到相关的标准。
我家存有以前购买房屋的地契,里面写道:“四至:东池塘、西埕、南田、北林双爱厝。长玖米捌伍公分、宽四米陆拾伍公分包墙、四周滴水贰尺伍寸(市尺),周围清楚明白。”我家房屋旁建有一邻居的猪栏(可能比我家原旧房屋晚建,且它没土地证)。今我家兴建二楼,遇邻居阻拦,他们提出理由说:“他们翻建猪栏时,要与我家同一墙。”一、请问:我家若不答应,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起诉,该怎么起诉?二、请问:地契中的“滴水贰尺伍寸(市尺)”能否作为法律依据来强行索要土地权?答复:你好,你所的问题涉及相邻权的问题。首先,你说的房屋中的四至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可以认为是对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如果对方因此而侵占了你的土地的,你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对拒不停止侵害的,继续越界建筑的,相邻方有权请求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你没有说明对方是否越界建筑,如果对方的猪栏属于越界建筑的,对方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侵权行为,因此而提出要求与你家同一墙的要求更是一种无理的要求。如果对方的猪栏并没有越界,同时长期以来与你的房屋为共用墙,不能证明归一方所有的,应推定归双方共有,双方都有使用的权利。一方使用共用墙的不能影响另一方,因此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并停止侵害。共用墙能证明归一方所有的,其所有人应当承受历史形成的新现状,允许相邻方在原有的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是相邻方在有新的使用的应当证的所有的人的同意。因此,如果墙属于你们家,你们有权行使该处分权,而不受对方干涉。如果对方强行干涉的,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建造住宅或者和住宅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庭院棚屋等。在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除了建设住宅房屋,在房屋后面等地方一般还会建设养猪或者养鸡的小屋,方便管理,养殖的规模就是小型的家养规模,这种情况下还是允许的。 如果要在宅基地上新建猪圈,首先必须申报建设许可,有合法的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后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注意不能超出宅基地规定的面积标准,建造的房屋也必须符合地方的乡村建设规划标准,否则都可以被算成是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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