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对于陪产假的规定,具体的陪产假天数需要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男方陪产假一般为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男方陪产假天数,而是根据各省市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959人已浏览
1,748人已浏览
9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