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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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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第一条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可以决定对某一项或者某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暂缓实施。 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第二条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执行机构统一办理。 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 (一)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 (四)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
1、增值税税率为施工服务的3%,依据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月收入3万下免税,超过3万全额计征2、城建税,税率为当期缴纳增值税的7%或5%或1%,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维护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3、教育费附加,税率为当期缴纳增值税的3%,依据为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月收入小于10万免征,超过10万全额征收4、地方教育费,税率为当期缴纳增值税的2%,依据为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月收入小于10万免征,超过10万全额征收5、印花税,税率为当期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6、水利基金,税率为当期合同金额的万分之八,依据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月收入小于10万免征,超过10万全额征收7、土地使用税,税率各地不一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8、房产税,自有房产减值10%-30%后税率1.2%,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9、个人所得税,税率较多较杂,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注意是法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5%,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注意是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税率减为20%,应纳税所得额按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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