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先按照公司法规定,开会做出股东会决定,内容是决定增资、变更股权。决定生效后去工商变更...
追加投资股东会决议如下 湖北XXX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1年月日上午9:00,湖北XX...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仍然为股东,分配红利按实际出资计算。公司章程对出资有约定的,对方涉嫌违约,可以诉讼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规定: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 (6)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