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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
阳合同无效,阴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阳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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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方存在的风险 首先对买方来说,其可能受益最大,也是阴阳合同积极的追求者,但相应地,买方也承担了风险。主要体现在: 1、可能导致价格条款无效,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被撤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虚假的价格条款将会被认定无效。, 2、为以后自己的房子操作带来麻烦,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二)卖方存在的风险卖方同样面临风险,表面上看,虽说卖方看没有太大损失,但是风险同样不少。其主要风险表现为: 1、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会大大增加买方的心理变化,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将面临着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2、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3、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买二手房不能签阳阳合同。签订阴阳合同可能致使报价条款无效。阴阳合同是用虚假报价来躲避国家税收或骗得高额贷款,进而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阴阳合同中用于登记避税的阳合同应归于无效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基于某种目的而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 “阴阳合同”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房价虚高,即合同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款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款,其目的在于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 另一种是压低房价,即将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最终实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除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利益驱使的内部原因之外,还有银行放贷审查不严、税收监管存在漏洞、中介机构监管缺失等外部原因等。“阴阳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于当事人而言,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即当遇到房价上涨或者下跌的情况,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阴阳合同“效力上的漏洞,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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