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为人被公安机关或者是司法机关查封财产的,此时是为了案件的需要,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此时是并没有规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一、查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的规定,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的规定,D申请的轮候查封的保全措施自始没有发生效力,故D无权参与对轮候查封财产的分配。
会。判处没收财产的,罪犯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不会被没收。 对查封前罪犯的正当债务,需从没收财产中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在没收财产的范围内酌情偿还。
1、对于变卖查封财产的行为,可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构成该罪的,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602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