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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以下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
全国是统一的,对方有两种途径可以主张权利,一是提出行政复议,时间是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二是提起行政诉讼,时间是收到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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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想法案例,对于行政复议听证通知的具体情况如下(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公复听字[]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 关于(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由于(举行听证 的理由),现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举行听证的具体地点)举行听证,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准时参加。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听证参加人:。如认为有依法需要回避情形的,可在听 证举行前向本机关申请。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将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提前3日通知有关当事人;(二)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为不得少于3人的单数,由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确定,并且指定其中1人为听证主持人;(三)举行听证时,被申请人或者原承办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以及相应的证据、依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四)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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