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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清算注销公司的后果是如果虚假清算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或者清算组人员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情节严重的,可...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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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的情形屡见不鲜,这种行为将直接导致公司的债权人因债务清偿主体消灭而无法主张债权。 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以虚假的清算报告注销公司,是对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损害了债权人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作为公司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会在各个阶段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公司注销是要履行相应公告、清算手续的。如果当时履行此手续,应该通知相应债权人,你们应该参加该清算主张债权。从实践和你说的情况看,对方公司根本没有履行这些相应的程序,你可以到工商再查询一下,确认。对方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或不履行清算手续就注销的,应该由清算级成员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是原公司股东,可以要求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需要专业帮助的话,可以聘请律师调查工商资料详细研究后再分析操作。
公司清算注销是具体分为清算流程和注销流程的: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73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4)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5)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6)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8、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二、注销登记程序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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