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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一份《申请结...
如有必要,离婚人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原本是夫妻关系,经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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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再婚登记手续: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拍照,填写声明和一些表格,交一点费用。离婚后双方想再婚,需要离婚证。离婚后双方不再婚,离婚一方与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明单身。再婚登记和一般结婚登记没什么区别。只需要带离婚证,和一般结婚不一样。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之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是,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1条规定:除了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外,“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与“解释 (一)”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规定,是有矛盾的。但是,“解释 (二)”最后有一说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可见,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诉讼,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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