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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的孩子健在,有赡养能力的,孙女不用出钱。但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和祖父母,可以从经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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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由赠与方直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赠与是个单务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被赠与人的同意就可成立。所以,爷爷的房子可以公证给孙女。《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首先,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儿子已经死亡或儿子无力赡养的爷爷奶奶,应当承担赡养责任,履行赡养义务。
孙子辈通常不可以继承爷爷辈的遗产,但是有遗嘱的除外。除此之外如果爷爷的儿子已经去世的,孙子可以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爷爷的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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