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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有特点有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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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中应注明以下内容:1。原告,受伤事故是受伤者本人。2、被告,即赔偿义务人。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赔偿的项目和具体金额;4、事实和理由:可以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写明,也可以根据自己知道的事实写明。同时,说明交警部门需要说明的事实,如事故认定、受伤方治疗、财产损害、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付款、事故车辆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5、起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是受伤事故,应由受伤人签字;如果是死亡事故,由父母、配偶、子女作为死者继承人签字;单位为原告的,由单位盖章。
交通事故诉讼费用:起诉时原告须预交诉讼费用。按判决的结果: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a、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b、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c、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d、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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