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你已经经过了劳动争议仲裁并胜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或依职权调取的劳动合同文本、工资表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的工资数额、发放时间等。建议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印相关证据。 2、你还可以就公司发放工资的情况,向其他工友、公司管理人员求证并录音,证明你参加工时间和工资到银行卡且未注明为工资的事实。 3、单位不交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并强制其缴纳,这属于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职责,不依法办理就是不作为。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诉其行政不作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金额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认定。 5、如果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存在“故意刁难,勒、拿、卡、要”现象,可以向纪检委行政效能中心举报投诉,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纪检委、检察院举报、控告。 6、因此,建议你详细阅读劳动争议裁定书,如有工资发放时间、金额的认定,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如没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复印有关材料,取证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不依法履职的,可以采取诉讼、控告、举报等措施。
这样做不合法,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