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退休的、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近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那么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新政策吗下面和你分享一下,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内容,各地区政策可能有些差异,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
1、如果公司破产或者自己从公司辞职,所交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出来。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显然,公司破产或者自己从公司辞职,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因此不能以公司破产或者自己辞职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设、重建、修理自营住宅的;(二)退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力,与职场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利息的;(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取消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员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员工的继承人、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遗赠人,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馀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附加价值收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