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什么内容?

2022-09-17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标准车悬挂的号牌、临时通行标志或者安装、使用的装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置,并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一)未悬挂在规定的位置或者故意遮挡、污损的;(二)未保持端正、清晰、完整或者有涂描、倒置、折叠、重叠以及有其他妨碍号牌识别行为的;(三)安装、使用可变式号牌或者其他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识别装置的;(四)安装、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装置的。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立即改正,并处以三十元罚款。属于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任的,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处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