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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法律问题有哪些? 1、并购准备阶段的法律服务 协助并购双方签署保密协议 2、并购协商阶段法律服务 协助并购公司参与并购谈判 协助签订并购合同 3、并购实施阶段法律服务 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办理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4、并购完成后整合阶段法律服务 处理原目标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 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 协助新公司正常运作 协助安置目标公司原有人员 相关阅读: 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 公司并购的基本流程 1、并购决策阶段公司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依据公司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策略。进行公司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更多] 公司并购的分类 公司并购的分类 1、横向并购指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或生产产品相同的同一行业公司之间的并购。 2、纵向并购指公司为了将其业务向上游产业或下游产业扩展,对那些上游产业或下游产业公司进行的并购。 3、混合并购指在生产过程上并不直接关联,产品也……[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二十五条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第二十六条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第二十七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一、并购前决策阶段的法律风险: 1、并购限制性规定的法律风险; 2、行政干预的法律风险; 3、信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 4、并购方式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并购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 1、并购交易的法律风险; 2、并购融资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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