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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的作用就是为了证明以前那个名字跟现在这个名字是同一个人,。...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并非是单独添上去的!那是改了名字后以前的名字就被记录到“曾用名”栏里了!提供更名流程及材料: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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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要交纳15块钱,换身份证即可。
一、变更登记,指原户口登记项目没有错误,后来,公民本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使登记内容符合变化而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是指公民户口登记项目登记时出现错误,对错误进行更正登记。二、户口变更、更正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①如果公民改名,未满18岁的人将乳名改为学名,只要家长申请,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准予变更;②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不应轻易变更,即使理由正当,也要严格把握,需要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方能变更;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改名。三、公民申请职业、服务所、文化程度以及结婚、离婚、再婚等登记事项的变更,公民本人或户主书面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调查核实后,变更登记可以进行。四、因分户、并户、户主迁移或死亡等原因需要变更户主,户主或新户主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给户主变更。五、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1。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审查属实后进行变更或者更正。2、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本加曾用名更名流程和材料:1:写更名申请。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需证明此人,无需证明重名)。3、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警察签字,主任签字。4、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公证(16岁以上应当公证的,不要先公证,万一不要省200元)。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户口簿,申请新身份证。7、所需信息: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费用(19元)。
1,如果是“曾用名”、户口迁移项(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从何处迁入等)是会体现在新的户口本上,继续保留的; 2,如果是应原户口页登记失误(如民族等)变更的,是不会体现在户口本上的,但是会在派出所的个人户籍档案资料中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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