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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是法定的,男士休陪产假,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工资。支付生育补贴的方式如下:1、使用者依法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员工陪伴...
产假有产假津贴。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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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女职工生育,若女方未达到晚育年龄,则男方享有3天陪产假;如实行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陪产假10天,且都是带薪假。如果公司不给陪产假或陪产假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劳动法规定男员工产假休几天产假:⑴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⑵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⑶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⑷晚育者:年满23周岁第一次生育者,增加产假60天。流产假:⑴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15天⑵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42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协商不成,搜集有利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要明确的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任何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生育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待遇。对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8条予以了明文规定。 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而言,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应由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标准支付。 对于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单位而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还要不要向其支付工资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对于参加了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而言,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点,一般情况下,在女职工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内,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由于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由于超过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致使其所获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其工资性收入,不足的部分应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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