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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
子母公司与总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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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说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分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其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发生法律纠纷的,由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其余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债务由其财产承担。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意见》第四十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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