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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进口和美国生产时两个概念,我们曾今遇到外贸合同中德国进口而东欧生产的案例,仍旧视为符合“德国进口”的合同条款。当然,由于您这种情况属...
售方或购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不可抗力的任何原因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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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立案时很难与法理保持上一致的,实践中每个法院是不同的,在苏州,即便你在常熟订的合同,在常熟提货和履行,只是付款没有履行,你诉讼时,除非合同中明确在常熟打官司,对方是外地的,就不会受理在常熟打官司。付款纠纷他们推到付款人所在地去打官司的。所以不要研究管辖权了,去被告所在地打是最容易受理的。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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