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
终止销售合同,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或者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终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一方依法要求终止合同的,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①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同时也是合同目的实现的必不可少的义务。 ②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中是以转移货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所以出卖人还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通常货物指需要通过交付货物,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但是像房产、车子等货物还需要通过变更登记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
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诉讼、仲裁等方式终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一方依法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终止。对方对终止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终止行为的有效性。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解除买卖合同的手续是,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对方的方式来解除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买卖合同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除合同,自对方收到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时,买卖合同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