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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内容,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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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拍卖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投标、投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前将投标书投入投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投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投标期限前收到的人有效的投标书投入投标箱后,不得撤回。投标人应对投标书和相关书面承诺负责。 (二)转让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场地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选定的代表检查投标箱的密封状况,当众打开投标箱,发表投标人姓名、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人的,应按本规定重新投标。 (3)评价小组进行评价。评价组由转让代表、相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在5人以上的单数。 评价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明确或说明投标文件,但明确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评价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4)招标人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中标人。 拍卖将遵循以下程序: (一)主持人计算竞争者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必须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告提价 (五)竞争者提出卡的价格或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价格后继续竞争价格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招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在招牌公告规定的招牌开始日,招牌地点、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计划要求、起始价格、涨价规则和涨价幅度等,在招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发表 (二)符合条件的竞争对手填写报价 (3)确认报价后,更新显示招牌价格 (四)转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在招牌公告规定的招牌期限内决定竞争者。
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合同约定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转让或转让方式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从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从合同约定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占用税的缴纳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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