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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30日内,没有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要在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
公司不够级只享有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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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工伤医疗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主要有三大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规定能提供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收入证明按照12个月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赔偿。不能提供证明的,按照公司交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也是平均受伤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所有最后能出具实际收入证明,这里没有人主动提醒你,所有千万要注意不要浑浑噩噩的就签字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公司支付。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算。各地都不一样成都2015年的标准是4360元/月。这里可以将你要公司赔偿你的其他补偿也一并算进去。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个和2是一样的标准。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是肯定知道的,就看他们告不告诉你、也可以试着打12333热线查询。
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费率缴费。《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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