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
是民事诉讼中止;因为有继承者继续诉讼的。《民事诉讼法》第136条对中止诉讼的原因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1)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但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二)根据、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三)涉及征地、生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第十七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一审案件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类:(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2)刑事案件被告人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7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