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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规定,本次疫情治疗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
新型冠状疫情是免费治疗。根据相关规定,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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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补助。《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感染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怀疑患者(包括异地医疗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生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这要具体情况来看,若患者是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或者因为疾病特殊原因,按照诊疗医疗常规属于特殊护理的,医院应尽到更严格的保障义务,如病房管理、药物管理及门窗的设置等,都要特殊处理。 若自杀患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医院在医疗、护理服务上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并没有过错,亦或是即使在日常的管理和护理过程中存在某些瑕疵,但对患者自杀不是不可或缺的构成条件,与其死亡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么患者自杀,是其对自己生命健康权的放弃,医疗机构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总之,医院的责任在于为患者提供科学完善的医疗服务,并附属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不存在监护义务。只要医院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患者院内自杀,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疫情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补贴个人负担,实行综合保障。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治疗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符合卫生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于卫生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由医疗现场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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